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近日,天龙股份发布了招股意向书。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6年1-9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4,386.14万元、64259.87万元、70331.31万元、57,525.63万元;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6,880.44万元、6,778.18万元、6,723.65万元、6,138.43万元。
天龙股份基本的产品为塑料零件,但由于消费电子行业需求多变,使得消费电子类塑料零件产品需求下降,导致相关消产品固定成本和人工费用分摊增加,进而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为此,天龙股份在招股书中重点提示了经营业绩存下滑风险。
此外,该公司在报告期内应收账款高企,2013年至2016年1-6月分别为19,671.68万元、18,223.13万元、22,300.50万元、21,803.24万元。在证监会发布的天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也对应收账款过高进行了询问。
招股书数据还显示,公司2013年至2016年1-6月存货分别为7454.34万元、9470.66万元、10132.79万元、12099.70万元。公司表示,公司存货突增主要是由于在产品和其他周转材料合计增加所致。
另据证券市场红周刊报道,天龙股份未缴纳“五险”的人数在整个报告期内均不相同,其中生育保险未缴纳人数最多,占到了员工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还多,而工伤保险未缴纳人数则最少,其他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在同一年度的缴纳人数也大相径庭。
天龙股份称不为员工缴纳“五险”的原因有四个,一是“尚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二是“退休人员”,三是“另外的地方参保”,四是“其他(因离职提前停缴、因在以前单位缴费中断导致发行人无法为其缴纳、因员工自愿要求不缴纳等)”。
但分析指出,不论是“尚处于试用期”员工,还是“退休人员”,既然他们不符合缴纳社会保险的条件,那么“五险”未缴纳的人数应该相同才对。
中国经济网致电采访天龙股份证券部,公司表示,业绩方面,公司在基于精密模具开发技术、专业的产品设计能力和精密注塑工艺基础上,立足现有优势产品,深入挖掘应用市场潜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将公司打造为中国领先的精密塑料零部件供应商,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优异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回报社会。
应收账款方面,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以1年以内为主,应收账款坏账风险较小。受部分客户付款安排或延期付款影响,企业存在部分应收账款逾期情况,但逾期账款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较小。另外,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前5名客户资信良好,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
“五险”未缴纳人数方面,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系尚处试用期、已退休、在别处缴纳、因离职提前停缴、因在以前单位缴费中断导致发行人无法为其缴纳、因员工自愿要求不缴纳、因户籍问题根据当地规定可不缴纳等原因形成。天龙股份及公司子公司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均为天龙股份及公司子公司出具了有关该等公司依法缴存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说明或证明。
天龙股份此次在上交所挂牌上市,保荐人为瑞银证券有限公司,此次公开发行股份2,500万股,这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1.年产2634万件精密注塑件技术改造项目;2.年产1130万件汽车精密注塑零部件建设项目;3.年产160付精密模具技术改造项目;4.精密注塑件、精密模具研发中心项目。
据天龙股份招股书显示,企业成立于2000年7月3日,注册资本7500万元。系由天龙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8月30日,经天龙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天龙有限的所有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天龙有限截至2012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将天龙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天龙股份于2012年10月12日在宁波市工商局办理了变更注册等级手续,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营业范围为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塑料制品(除饮水桶)、五金工具、电器配件、模具加工、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天龙股份基本的产品为塑料零件,其生产的精密注塑产品主要使用在于汽车、电工电气和消费电子三大领域。主要为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大型国际电工电器和消费电子厂商提供包括精密模具研发制造、塑料零件注塑成型等在内的产品及服务。
在汽车类精密塑料零件方面,天龙股份为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制造功能性塑料零部件,在电工电气类塑料零件方面,天龙股份为电工电气厂商制造塑料零部件,在消费电子类塑料零部件方面,公司为消费电子厂商制造塑料零部件。公司生产的精密注塑模具主要使用在于汽车、电工电器、消费电子、医疗器械、航空等领域塑料零件的生产。
据证监会发布的天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显示,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均较大,请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补充披露:(1)公司对下游客户的信用政策,并与同行业公司做比较,报告期内是不是真的存在宽松信用政策的情形;(2)各期末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包括金额,账龄等。
请会计师比较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并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发表意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2014年末存货余额增长是因为向博泽集团采购的专用电机增加所致,博泽集团既为公司第一大客户,又是供应商。
请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补充披露公司对博泽公司的销售情况,包括各期销售的产品类别、销售额,公司对其信用政策、结算方式,和公司向博泽集团的采购情况,包括采购商品的类别、金额等。
此外,公司2013年收入较上年明显地增长,请结合主要客户销售情况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补充分析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各种类型的产品收入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年年在下降,请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补充分析披露原因,请会计师专项说明对公司内销、外销实现收入履行的核查程序和结论。
另外,天龙股份基本的产品为塑料零件,模具类产品占比较小。在上诉反馈意见中,证监会要求该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关于主营业务的描述多处强调“基于精密模具开发和制造”、“从事精密模具开发制造”等,易对投入资产的人造成误导,酌情删改。
天龙股份表示,2014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2013年末增加2,016.32万元,增幅为27.05%,主要由于在产品和其他周转材料合计增加1,045.71万元,在产品为尚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的模具,其他周转材料主要为自用的待摊销的模具,公司2014年塑料零件产品新项目增多以及子公司长春天龙2015年即将量产,前期准备的模具相关存货增加;原材料增加432.54万元和库存商品增加509.30万元,主要由于 天龙股份母公司 2014 年冷却风扇项目逐步量产,冷却风扇库存商品增加;公司应博泽集团要求增加了刷板电容备货;江苏意航应客户要求适当增加了部分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备库。
2015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2014年末增加662.12万元,增幅为6.99%,主要是2015年末在产品较2014年末增加1,065.23万元,2015年公司为新客户和新项目开发的模具增多,以及部分客户现有产品模具寿命即将到期,公司为其生产备用模具增多,而模具开发周期较长,使得在产品增加。
2016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2015年末增加1,966.91万元,增幅为19.41%,主要是2016年6月末在产品较2015年末增加698.94万元,公司为新客户和新项目开发的模具增多,而模具开发周期较长,使得在产品增加;2016年6月末库存商品较2015年末增加600.43万元,主要是公司外购模具增加,该部分模具客户还没完成验收。
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是公司存货的主要组成部分,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合计占存货的占比分别是83.80%、85.96%、89.29%和88.51%。
此外,2014年存货周转率较2013年会降低,主要由于2014年末存货较2013年增加2,016.32万元,增幅为27.05%,而2014年经营成本较2013年下降0.48%。2015年存货周转率较2014年会降低,主要由于2015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2014年末增加662.12万元,增幅为6.99%。
未来若公司新项目进一步增加或者现有新项目不能如期量产,那么相关模具存货可能进一步增加;若公司冷却风扇项目业务规模进行一步扩大,相关冷却风扇库存可能相应增加;若公司客户进一步要求增加存货备库,相关原材料和产成品存货可能相应增加;公司存货周转率可能进一步下降,从而使公司可能面临存货积压和存货跌价等风险。
从天龙股份招股书数据分析来看,公司在2013年至2016年1-6月期间,其存货中原材料账面价值分别为1,663.68万元、2,096.22万元、2,180.98万元和2,274.50万元。
据证券市场红周刊报道,相对企业存货总量来说,金额不算太多,表面上看这并没问题,但奇怪之处却在于其原材料的采购与领用情况。
天龙股份主要是做塑料零件的生产和销售,生产的全部过程主要采购各类塑料粒子,加工成各类塑料零件,再销售给汽车厂商及零件供应商、电工电器与消费电子等领域生产企业,因此塑料粒子是其最主要的原材料,其采购的塑料粒子主要有四类,分别是PA、PP、PC、PBT。
其在介绍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时,介绍了塑料粒子的采购情况(如表1所示),从其给出的四种塑料粒子的采购数据,我们不难计算出其塑料粒子的总采购量,报告期内分别为8666.28吨、10708.37吨、11108.74吨和5689.43吨,同时,由其采购总量和采购金额来看,在整个报告期内,其塑料粒子的采购价格每吨均在万元以上,个别种类粒子的价格甚至高达数万元。
天龙股份在招股说明书里面表示,“公司采取支付加工费方式与外协加工厂进行结算,原材料系由公司自行采购。”也就是说,不论是公司自己生产还是外协加工,其原材料均来自公司自己的采购。
虽然公司在介绍外协产量与总产量的比例情况时,给出了其报告期内塑料粒子的总领用量情况,但令人不解的是,其原材料塑料粒子的总领用量在整个报告期内竟然都高于其总采购量(如表2),除了2015年1~6月高出数量不足千吨外,其他年份的领用量均超过采购量千吨以上,从2012年至2015年6月,总领用量超出总采购量达4592.61吨,那么这高出的数千吨塑料粒子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按上文中塑料粒子的采购价格保守计算,其超出部分价值在5000万元以上,如果说这些塑料粒子都是来自库存,那么其报告期内存货中塑料粒子金额应该逐年减少,而且塑料粒子的存货金额应该很高才对。
但事实上,在前文叙述中能够正常的看到公司存货中原材料的账目价值并不高,也没有逐年递减。那么,这多出的数千吨塑料粒子难道是天龙股份通过魔术之手变出来的吗?
而天龙股份向前五名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高达62.70%、65.84%、67.53%和65.03%,向前十名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占据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高达78.88%、80.74%、83.62%和82.05%。其中,向排名第一的客户博泽集团的销售额分别为20481.00万元、25433.29万元、25671.64万元和12894.35万元。
天龙股份指出,公司注重与客户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前五大客户签订的合同有效期期限均较长,涉及的产品品种类型多,主要客户对公司亦存在一定依赖度。天龙股份同时坦言,公司相对集中的客户结构可能给本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如果主要客户生产经营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例如汽车、电工电器或消费电子领域内终端产品的需求出现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质量上的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本公司生产经营,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据了解,天龙股份的产品主要使用在于汽车、电工电器和消费电子三大领域,而这一些产品从零部件供应市场到终端产品营销售卖市场均属于完全竞争市场,未来市场之间的竞争将日趋激烈。
天龙股份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在报告期内呈现出了总体下降的态势。招股书披露,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6月,天龙股份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是31.33%、30.67%、30.87%和29.40%。针对公司2013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2年微降的情况,天龙股份解释称,主要是由于当年下游汽车行业竞争加剧,使得公司汽车类塑料零件产品承受了较大的降价压力。
另外,由于消费电子行业需求多变,使得手机模型类、iPhone保护壳等消费电子类塑料零件产品需求下降,导致相关消费电子类塑料零件产品单位产品固定成本和人工费用分摊增加,进而导致公司汽车类和消费电子类塑料零件产品毛利率下降。而2015年1-6月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4年会降低,则主要是由于产能利用率下降使得单位制造费用增加以及部分毛利率较低的新产品收入占比上升。为此,天龙股份重点提示了“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天龙股份同时存在外销收入年年在下降的风险,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6月,天龙股份分别实现外销收入11510.07万元、8802.85万元、7148.56万元和3668.06万元。对此,天龙股份解释称,主要由于公司模型手机类和iPhone手机塑料保护壳等产品海外需求下降,公司对日本市场的销售减少所致。
据证券市场红周刊报道,一般的情况下,企业员工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五险”是由企业一并代为缴纳的,不应该存在员工不能缴纳某一种保险的情况,因此理论上同一年度,公司“五险”的未缴纳人数应该大致相同才对。
然而天龙股份未缴纳“五险”的人数却在整个报告期内均不相同,其中生育保险未缴纳人数最多,占到了员工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还多,而工伤保险未缴纳人数则最少,其他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在同一年度的缴纳人数也大相径庭。
该公司给出的不为员工缴纳“五险”的原因有四个,一是“尚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二是“退休人员”,三是“另外的地方参保”,四是“其他(因离职提前停缴、因在以前单位缴费中断导致发行人无法为其缴纳、因员工自愿要求不缴纳等)”。然而,不论是“尚处于试用期”员工,还是“退休人员”,既然他们不符合缴纳社会保险的条件,那么“五险”未缴纳的人数应该相同才对,然从天龙股份给出的“五险”未缴纳人数却并不相同。
此外,从招股书数据分析来看,天龙股份的两家控股子公司东莞天龙和三河天龙的生育保险缴纳比例在报告期内始终为0,也就是说其自始至终就没有为这两家公司的员工购买过生育保险。依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企业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也就是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强制性义务,这项义务不因当事人双方的约定而免除。而天龙股份一方面以各种借口不为部分员工购买保险,另一方面又无故不为部分控股公司的员工购买生育险,显然其行为有违《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另外,从招股说明书数据分析来看,报告期内天龙股份劳务派遣人员分别为522人、459人、568人和375人,而其在册员工数分别为1217人、1059人、1091人和1327人,劳务派遣人员人数占其用工总人数的比例分别高达30.02%、30.24%、34.24%和22.03%。
依照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的要求,“公司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允许超出其用工总量的10%”,“公司在本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越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显然该公司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数量已超过了10%的红线,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最迟在今年的3月1日之前要将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比例降至10%以下。
而减少劳务派遣人员的比例,增加正式员工数量,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企业要支出更多的工资,增加更多的成本,这对于一家业绩下滑的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此外,天龙股份以及其子公司上海天海均是高新技术企业单位,同时也是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较多的单位,其用工比例的调整必然会对其员工结构产生影响。
那么调整后其是否还能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也未可知了,而其一旦失去高新技术企业的金字招牌,享受不到相关的税收优惠,也将给其业绩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这也是天龙股份不得不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