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等八部委共同发布了关于
该《试点方案》已经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下一步将在全国范围内落地实施。
近年来,随着我们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领域持续加大改革力度,特别是2016年开始,各地配合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控制公立医院药耗采购成本,稳妥有序地进行了多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优化,对推动公立医院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与此同时,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仍存在一些不足,这部分问题亟需抓住国家推动公立医院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以及实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有利时机,通过改革加以解决。
为此,本次国家《试点方案》提出,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技术进步和各方承担接受的能力,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量实行宏观管理,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提升价格管理的社会效益。在价格调整总量范围内突出重点、有升有降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发挥价格工具的杠杆作用。
最后,《试点方案》明确,国家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遴选5个试点城市,直接联系指导,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其他有条件的省份也可组织设区的市,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开展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对于该文件,其实数月前就已有了动向,昨晚国家医保局正式文件公布后,再次在业内引起了激烈的讨论。
雪球知名专栏作家“火鸟台风”发文表示,这则改革方案整体上对行业还是偏暖的,药品和器械集采的原本目的就为了挤掉“带金销售”,实现“零差价”销售,而不是大幅挤出厂价,对医疗器械企业的出厂价影响不大。
并且,文件是利好创新型医疗企业的,因为对靠带金销售搞恶性竞争的企业利空,整体的药品和器械竞争环境会得到一定的改善,让质量好的企业拿到利润,医保压力变小,中间环节挤掉,集采才会趋为合理。然后,公立医院公益化,医疗服务价格总体上升。
也就是说,医保局这次的目的就是:一方面,消除“带金销售”,减少药企和器械企业的恶性竞争,企业只有靠产品本身的质量来竞争,逐渐回到良性发展的路上;另一方面,提升医生的收入,由于没了带金销售,医生收入收到特别大的影响,所以国家想通过提升医疗服务的价格来弥补。那么,这里医疗服务水平的个体化差异就反映出来了,水平高的医生收入就会高。
这么看,长期是利好民营医院发展的,因为这种机制下,民营医院的市场化定价,会让一部分有水平的医生流向民营医院。最后演变成公立医院保证基础医疗,而一些特色和个性化医疗服务会让民营医院得到发展的土壤。
另外,对于我国医用耗材集采未来的走向,《试点方案》也明确说,将推进医用耗材全部挂网采购,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定点协议管理。
8月初,国家医保局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374号建议的答复》中,就对我国目前高值医用耗材政府集采进度和降价情况做出了说明,并对未来的集采方向进行了确认。
国家医保局指出,将持续推进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局会同卫生健康委、药监局等部门有序推进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的基本原则。
重点将部分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的耗材纳入范围进行招采,改革已取得积极进展。集中带量采购坚持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工作机制,着眼于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价格形成机制,政府仅负责采购的组织和政策制定,并非“政府集采”。
并且,近期国家医保局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为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供总体规范和要求。指导推动地方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国家医保局指出:所有省份均以独立或联盟形式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覆盖导引导丝、吻合器、补片、胶片、冠脉球囊、人工晶体等医用耗材。当前正在指导河南省牵头组成的10省联盟对骨科创伤类耗材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对于骨科等国产替代程度成熟的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采,国家医保局指出,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动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根据耗材特征“一品一策”组织,重点将部分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采,并逐步扩大采购范围,减轻群众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