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滁州市扬子工投集团社会招聘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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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下半年滁州市扬子工投集团社会招聘9人公告

2024-11-28 15:34:33
详细介绍:

  滁州市扬子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滁州市市政府直属国有企业,成立于2013年5月,注册投资的金额10亿元,主要承担着工业科技资金筹措、科技创业投资及产业园建设、供应链、新能源等多板块开发运营任务。根据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共设9个岗位,计划招聘9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市扬子工投集团及子公司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详情见附件1)。

  (二)坚持党的领导和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有非常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要求。本次年龄计算方式: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4.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且无法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形式。请通过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材料投递,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电线***”),如需补充材料请将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应聘岗位代码+应聘人员姓名+补充材料(例:202401岗某某某补充材料),请严格按照格式投递简历,如因格式不正确引发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一般指工作证明、社保记录、劳动合同等材料,招考职位明确有工作经历、经验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4.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真实的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截止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检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咨询电线(各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

  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符合标准要求的应聘人员,以固定电话(即咨询电话)方式通知。复审合格的发放初试通知单。

  注:本次招聘设最低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检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由本公司研究是否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各岗位通过审查人数超过一定人数,由本公司研究是否增加笔试环节。

  1.初试。参加初试人员,接到通知后需在指定时间内参加专业及综合素养测试。

  2.复试。初试结束后,依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复试。复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专业水平、实践能力和适岗程度,面试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成绩合格线分,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若个别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考试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3.成绩合成。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4:6比例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应聘考试最终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根据最终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方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不是满足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有没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关于快速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建议》(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出现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符合标准要求,或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应聘人员在招聘各环节放弃、试用期内离职或被解聘导致拟聘岗位有缺额时,按照合成成绩视情决定是不是递补。

  1.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录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到岗,未按期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设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职工;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根据应聘岗位与招聘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标准按招聘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2.应聘人员一定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核检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有造假或违纪行为,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3.招聘单位统一使用固定电话与应聘人员联系,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须第一时间告知招聘单位,因违反本公告规定或因个人问题导致报考失误或没办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1. 附件1:市扬子工投集团及子公司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1. 附件1:市扬子工投集团及子公司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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